一位63岁的老党务工作者,在花甲之年不仅没给儿女留下家产,反而背上了百万元巨债。他不是因为挥霍,而是因为在十年前,出于朋友义气,借出了137万元帮助他人经营。如今,借款人去世,借款人之妻拒不还钱,甚至在被司法拘留后依旧“耍赖”。
洪某贤,湖北汉川人,曾是当地供销社的一名老党员、老干部。2012年,受朋友杨某发(曾用名杨某文)之邀,他前往钟祥市帮忙经营“先发百货”。为了帮助这家濒临困境的百货批发部拿到“蓝月亮”、“云南白药”等大牌代理权,从2012年到2014年,洪某贤不仅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,还向亲友拆借,累计借给杨某发夫妇137万元。
一、丈夫临终嘱托成空,法院判决成一纸空文
2014年8月,杨某发因胃癌去世。临终前,当着众亲友的面,杨某发立下遗嘱:“4年内还清洪某贤的债务。” 然而,杨某发尸骨未寒,其妻周某平便翻脸不 认帐,并将营业执照变更到妹夫名下,为逃避债务作准备。
2015年,走投无路的洪某贤联合其他6名原告将周某平告上法庭。钟祥市人民法院连下6份判决书((2015)鄂钟祥郢民二初字第00117-00122号),铁板钉钉地认定这是夫妻共同债务,判令周某平偿还137万元本金及利息。
但判决生效近十年,周某平视法律为儿戏。
据洪某贤统计,从判决至今,周某平仅偿还了现金12.8万元,以及一套被作价65万元的步梯房。截至2025年8月,尚欠本息高达292万余元。
二、拘留所签协议再违约,高收入“老赖”的伪装
面对执行,周某平展现了极高的“反侦察”能力。
2018年8月,因拒不执行判决,周某平被司法拘留。在拘留所内,她与洪某贤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。然而,一走出拘留所,她便故态复萌,协议成了一纸空文。
洪某贤通过调查发现,周某平一直在撒谎:
1.谎称打工,实则经商:周某平多次对执行法官谎称自己在“外地打工谋生”,无法还钱。但洪某贤在2025年10月5日突袭钟祥划子口仓库,当场抓到周某平正在指挥员工上货记账。她根本不是打工仔,而是企业的实际控制者。
2.高消费与高缴费:资料显示,周某平在汉川市缴纳社会保险,2007年至2021年个人缴费总额高达39.8万余元,且一直按最高档位缴纳。 一个连社保都按最高标准缴纳的人,却声称无力偿还百万债务,无疑是赤裸裸的欺诈。
更令人发指的是,2026年2月25日(除夕前一天),钟祥法院刚拘留周某平,其家属竟将七旬老人送至洪某贤儿子店内“骗死”,导致店铺停业。 这种以无赖手段逃避债务的行为,不仅道德沦丧,更是对司法的挑衅。请法院严惩拒执,别让老党员流汗又流泪!
三、抵债房产缩水,执行法官被“忽悠”
更让洪某贤心寒的是执行过程中的不公感。
2025年4月,钟祥法院将周某平名下位于御隆天下的一套135.5平方米的步梯房作价65万元抵给了洪某贤。“如果早几年抵债,我也不会损失这么大。” 洪某贤算了一笔账,这套房子转手变现29万元,剩下的巨额差价谁为洪某贤买单。
法院似乎总是“相信”被执行人的鬼话。 周某平一边哭穷,一边按照高档位缴纳社保,一边在仓库里忙着生意。而执行法官却始终未能对其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。
四、老党员的血泪控诉:谁来守护司法尊严?
“我今年63岁,儿子30岁了没钱结婚,家里因为我欠债天天吵架,我只能出去打工还债。”洪某贤在给法院的信中写道,“我不是想要不义之财,我只是想要回我借出去的血汗钱!”
这137万元中,有相当一部分是洪某贤向街坊邻居、同事借来的。如今,债主们天天上门逼债,作为老党员的他,在乡亲面前抬不起头。
本案债权人洪某贤,系湖北汉川一名有着数十年党龄的退休老干部。2012年至2014年间,其为扶持友人企业经营,先后出借资金137万元。然而,随着借款人离世,这起债权债务关系陷入长达十年的执行泥潭。
据司法文书显示,钟祥市人民法院曾连下6份判决,均认定涉案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,判令被告周某平限期偿还。但截至2025年8月,在扣除已抵债的一套房产及少量现金后,仍有高达292万余元的本息迟迟未能执行到位。
调查显示,被执行人周某平存在典型的“假哭穷、真老赖”嫌疑:一方面向法院哭诉无力偿债,另一方面却长期按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(累计已超39.8万元),并实际掌控位于钟祥划子口的仓库经营,其实际履行能力与申报财产状况存在巨大出入。
更令人发指的是,2026年2月25日(除夕前一天),钟祥法院刚拘留周某平,其家属竟将七旬老人送至洪某贤儿子店内“骗死”,导致店铺不能正常营业。 欠债人到债权人家里闹事,骗死,真是千古奇谈,这种以无赖手段逃避债务的行为,不仅道德沦丧,更是对司法的挑衅。请法院严惩拒执,别让老党员流汗又流泪!
五、我们的呼吁
一个曾在本地经营百货批发、年销售额逼近700万元、年纯利润高达100万左右的家庭(现在估计销售额逼近900万至1000万,年纯利润不少于100万),在丈夫去世后,妻子却穿着“穷酸”的外衣,妄想用卑劣的手段赖悼恩人的血汗钱。这不仅是道德沦丧,更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。
我们呼吁钟祥市人民法院:
1.严惩拒执犯罪:周某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,甚至伪造证据、隐瞒收入,请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“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”的刑事责任!
2.穷尽执行措施:不要再相信她的“哭穷”表演。请立即查封其经营的仓库货物,扣押其车辆,查实其银行流水。
3.兑现胜诉权益:不要让一个老党员、老功臣在古稀之年还要为生计奔波,不要让“法律白条”寒了老百姓的心。
洪某贤的遭遇不是个案,它是检验基层司法执行力度的一块试金石。
(责任编辑:威展小王)



